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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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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我省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竞争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快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明显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1—3家供应链领先企业,白酒、茶、特色食品、民族制药和生物制药、集成电路、电子信息制造和软件开发、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等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以蔬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生态家禽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产业深度融合,振兴乡村产业。推广“三变”改革和“塘约经验”,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山地特色农业发展。

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将技术服务辐射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一批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一体的科技示范点。深入实施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创新产销对接机制,在重要产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形式,扩大订单生产规模,在对口帮扶城市、重要目标市场设立贵州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或专销区,实现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产销结合。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提高各类涉农金融机构的支农能力,落实涉农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稳妥推进“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平台联合,打造综合型金融平台。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3.补齐冷链物流发展短板。发展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物流,建设一批区域性物流中心、节点型集散中心和仓储基地,构建智能物流体系。实施冷链物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推进冷链物流果蔬、禽蛋、肉类主产区、交易市场和集配中心全覆盖,打通低温运输全链条,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全链联动,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

4.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将绿色农产品纳入贵阳、遵义、铜仁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加快在全省推广可复制经验。将蔬菜、水果、茶叶、禽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重点生产企业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成一批国家质检中心、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完善六盘水市全域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和中药材,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

(二)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精益供应链等新技术,抓紧建立和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

2.发展服务型制造。培育一批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

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推进机械、航空、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化工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开展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争取一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工业机器人应用,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平台。

(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创新性文化产品供应链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文化产品设计、采购、销售、服务全过程高效协同、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好的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体育项目齐全、功能完备、需求定制、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交易平台,实现体育产品和服务与全球供应链无缝连接、跨界融合,体育产品和服务自主展示、自由交易。

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鼓励多式联运、无车承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进“互联网+货运物流”创新发展,逐步统一全省物流信息交换标准,实现物流信息高效交换和共享。推进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企业获得HACCP认证,推动出口食品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提高供给质量。

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采取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弱小、分散的供应链资源,通过业务融合、流程再造、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引导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扫码支付等现代化支付方式,引导供应链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拓宽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率。

(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采购机构、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引导应收账款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协助债权人企业确认账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将应收账款融资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业务开展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督促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带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五)倡导发展绿色供应链。

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广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

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清洁生产等知识,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培育绿色消费市场。以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企业等为重点,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企业。引导流通企业综合考虑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和再利用等多个环节的节能环保因素,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技术开展节能改造。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重点推广密集型货架系统、节能照明系统、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绿色包装技术等绿色仓储发展,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

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分拣加工中心和末端回收网点,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

(六)探索参与全球供应链。

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充分利用近海、近边、近江区位特点,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设一批物流基地、仓储园区、快递分拨中心和物流电商城,大力发展O2O物流、第四方物流、电商物流、冷链物流、专业物流等,推动全程物流、多式联运、连锁配送等物流新模式。加快推进渝桂黔陇—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项目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积极争取贵阳中欧班列场站陆路口岸获批建设。加快推进贵州国际陆港联通川贵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畅通国际物流通道。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动大数据与供应链融合,形成面向全球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动中国(贵州)“数字丝路”跨境数据枢纽港建成运营,打造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据存储和处理基地。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

2.防范应对全球供应链风险。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落实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按照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大力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

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合作,在智能制造、智能包装、智能仓储、智能配送等方面密切合作。

在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总体框架下,探索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型服务企业,通过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二)开展试点示范项目。

以城市共同配送、商贸物流标准化、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等综合示范试点为基础,推广托盘、周转箱等物流器具运用,培育供应链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增强供应链协同和整合能力。开展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争取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各地要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

(三)加强信用监管服务。

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和“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利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健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应收账款债权人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报送债务人的付款信息,建立应收账款债务人及时还款约束机制,规范应收账款履约行为,优化商业信用环境。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

(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

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战略优势,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国内外相关企业供应链标准的衔接,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实施行业内供应链各环节团体标准,提高行业供应链标准化水平。

(五)加快人才培育引进。

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将供应链人才引进纳入人才博览会、省校合作专项人才引聘等大型活动引才范围,用好活动平台资源,做好供应链产业发展所需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引进工作。鼓励我省相关单位依托“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供应链人才,重点引进掌握关键技术、携带项目、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建立科技转化和柔性引才联动互促引才工作新机制,依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贵州行等活动,柔性引进供应链高层次人才深入我省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攻关、教育培训和人才合作等。对引进的供应链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帮助协调落实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实施专家休假疗养制度。引进国际知名专家来黔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建设合作研究及技术工作,为我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国外智力支持。

(六)推进行业组织建设。

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和国际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国际国内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

(七)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五步工作法”,强化统筹指导和跟踪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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